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23编辑:Duan段点击:来源:


各分党委(党总支)、武汉校区党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有关部署,根据省委统战部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无党派代表人士认定、培养和使用,现就开展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义

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认定范围

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文史研究馆馆员。

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符合无党派人士条件、纳入工作视野的学科(专业)带头人或者重要业务骨干。

统战部门联系的其他在专业上、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优秀人才。

宗教界人士、港澳台人士、海外华侨一般不纳入认定范围。

三、标准条件

严格政治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担当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能力要求,在本领域本行业有造诣、有贡献,具有参政议政意愿和能力;重视群众评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所联系群众中具有良好口碑和社会影响力。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55周岁(代表性强的,可适当放宽)

四、基本程序

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认定工作包括物色推荐、研究审定、登记归档、上报备案四个基本程序。

物色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在掌握情况和本人自愿基础上,综合考虑推荐人选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等情况,由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集体研究后确定名单,报党委统战部。往年已认定为无党派人士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无党派人士登记表》《无党派人士信息登记表》《无党派人士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文档于1027日之前报党委统战部(纸质文档送至6-418室;电子文档请发邮箱:cdtzb@yangtzeu.edu.cn)。

研究审定。党委统战部对推荐人选名单进行研究审核,与党委组织部协商后,报校党委审定;党委统战部将审定结果正式告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同时通报组织人事部门。

登记归档。党委统战部将相关材料归入其人事档案。

上报备案。党委统战部将最终确认的无党派重点人选名单及《无党派人士信息登记表》等资料报省委统战部备案。

五、工作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要依照认定条件积极推荐,认真做好审核把关。

2.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要以本次认定和登记工作为契机,摸清党外教师信息,建立完善本单位无党派人士信息库,对于无党派人士发生岗位变动、有重大奖惩等情况,及时向党委统战部备案。

3.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与本单位无党派人士联谊交友、谈心交流等工作,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主动听取无党派人士对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做好答复或采纳工作。


附件:1.无党派人士登记表

2.无党派人士信息登记表

3.无党派人士信息汇总表



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统战部

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