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思想理论建设。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党的二十大对人民政协工作作出新部署,赋予人民政协新的使命和责任,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协商民主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同时为政协理论研究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新修订的政协章程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这“两个伟大”都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发展,使理论和制度更加符合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需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政协实践为研究对象,是揭示其产生发展、本质特征、特色优势和工作规律的科学,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紧迫性在于既要补课、填补空白,又要追赶、跟上时代发展大势。
加强政协理论研究,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并创造性地提出“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阐明了评价民主、发展民主、实践民主的中国标准。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前政协理论研究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实践发展需要,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比如人民政协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还不够有力,理论研究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完善,学术原创成果还不多,理论研讨活动还需创新,人才队伍还不够壮大,理论研究积极性创造性还需要进一步调动,等等。只有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深化民主政治理论规律性认识,科学回答阐释什么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如何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什么是协商民主、如何通过协商民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等诸多理论和现实问题,才能构建起协商民主话语体系,增强理论自信,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
加强政协理论研究,是发展协商民主、彰显人民民主真谛的迫切需要。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在发展协商民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肩负着重大政治责任。在实践中,还存在协商民主理论阐释不够透彻,各类协商渠道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只有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加强和改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助推协商民主平台、体系、实践等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发挥政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使专门协商机构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彰显中国式民主生机活力,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政协智慧。
加强政协理论研究,是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开创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的迫切需要。当前,人民政协事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也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挑战。对此,党的二十大专门作出新部署新要求,强调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只有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结合起来,才能科学回答新时代政协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功能建设,深化民主监督,促进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作用,解决好政协理论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持续推动理论研究走深走实,以理论研究创新深化推动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贡献政协力量。
加强政协理论研究,是完善人民政协制度理论体系、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话语体系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只有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从中华民族几千年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天下一统、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中,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历史脉络中,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不懈追求中,从新时代十年的传承发扬和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中,深入挖掘协商民主的根在哪里、源在哪里、生命力在哪里,独特、独有、独到在什么地方,才能用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和专业化、全要素、成系统的“中国话语”表达出来,科学完整地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权威话语体系,讲清楚中国式民主好在哪里、特在哪里、优在哪里,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的伟大创造讲清楚,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生动实践中充分彰显政协的使命担当,为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供有力理论支撑。(作者系河北省政协研究室主任)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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