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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理解"有意识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

时间:2017-11-24编辑:点击:来源:统战新语

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是巩固多党合作政治格局、提高合作共事整体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合理配置政治资源、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中央提出要协助民主党派发展与巩固组织,并强调对于有些已够入党条件的有代表性的民主人士,一般不要吸收他们入党。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由于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严重冲击,各民主党派长期发展停滞,成员大批减少和老化,不同程度出现了“断层”现象。许多党外人士要求加入中共,一些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被发展为中共党员。随着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民主党派在高校、科研院所和政权机关的发展余地不断缩小。为此,中共中央在1980年作出《关于在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上层爱国人士中发展共产党员问题的规定》,提出要注意鼓励一部分人留在党外进行工作。1992年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善各级人民政府及司法机关中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意见》,强调要正确处理好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与有意识地让他们留在党外的关系。劝说一些符合党员标准积极要求入党的党外代表人物暂时不要入党,留在党外发挥作用。1996年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统战部、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向民主党派推荐部分党外优秀知识分子作为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有意识地把一部分优秀知识分子保留在党外,帮助民主党派物色和培养一批新的代表人物和领导骨干,要将此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抓下去。在这些政策的指引下,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迅速成长起来,顺利实现了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为执政党与参政党通力合作、共创伟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贯彻落实好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的政策,关键是抓好源头合理分流。在加强高校和科研院所党建工作的同时,要有意识地将一批优秀教师和科研人员留在党外培养。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留学归国人员,要研究进入体制内单位工作的政策,有针对性地物色培养一批优秀党外代表人士。对一些申请入党的党外代表人士,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让他们明白留在党外同样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样可以发挥作用、干得出彩。